認真學習貫徹《廉潔自律準則》
《紀律處分條例》和《問責條例》
講師:張永剛
一、為什么要修訂、出臺《準則》和兩個《條例》
1.嚴明黨紀黨規是無產階級政黨建設的根本要求。
2.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黨紀黨規建設。
3.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
4.舊的法規已不能完全適應新的形勢。
5.適應了人民群眾的迫切訴求。
二、關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為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解決沒有人負責的問題而制定的面向各級黨組織和各級領導干部、追責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給黨的事業造成嚴重損害,‘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選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連續出現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等問題的條例,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1.制定意義
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分解到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黨的工作部門,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全面從嚴治黨、推進標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級領導干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系實際、以上率下,敢于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要緊緊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強化問責,倒逼責任落實,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2.制定過程
2016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提出,要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內問責條例》。
2016年6月,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開部分中央部委負責同志座談會,并到遼寧省召開座談會,就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征求意見。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3. 條例解讀(略)
三、關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修改后的《準則》,突出重點、刪繁就簡,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向善,將“8個禁止”“52個不準”等負面清單內容移入同步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使現行的18條、3600余字的準則,濃縮成8條、309字的自律標準。
針對全體黨員,準則圍繞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提出“四個堅持”;針對黨員領導干部,準則圍繞“廉潔”二字,從公仆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四個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條款、字數少了,但微言大義,緊扣“廉潔”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展現了共產黨人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經典感”,是一條既面向全體黨員,又突出關鍵少數,看得見、摸得著、易懂易記易執行的“道德高線”。
在總原則中,強調“四個必須”,即: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進而要求做到: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第一部分內容針對所有黨員,要求做到:一是先后問題,公私方面,先公后私;吃苦與享受方面,吃苦在前。二是取舍問題,崇“廉”拒“腐”,尚“儉”戒“奢”;第二部分針對黨員領導干部。要求領導干部從政,就要當公仆;用權,就要為人民利益;修身,就要提升境界;齊家,關鍵是家風。
四、關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修訂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原《條例》的3編、15章、178條、24000余字,修訂為3編、11章、133條、17000余字,分為“總則”“分則”和“附則”等3部分。
總則分為五章:第一章對條例的指導思想、原則和適用范圍作出規定,突出強化黨章意識,維護黨章權威,增加了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二章對違紀概念、紀律處分種類及其影響等作出規定,將嚴重警告的影響期由原來的一年修改為一年半;增加了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的規定。第三章對紀律處分運用規則作出規定,將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列為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情形。第四章對涉嫌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作出規定,以設定專門條款的方式實現黨紀與國法的有效銜接,增加了中止被依法逮捕的黨員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的內容。第五章對預備黨員違紀及違紀后下落不明黨員的處理以及處分決定的執行等作出規定,明確了相關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后,辦理職務、工資等相應變更手續的最長時限。
分則部分將原《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修訂為6類,分別為:“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等6章。
五、貫徹落實好《準則》和兩個《條例》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執行制度最終靠人。《準則》和兩個《條例》既是對黨的各級組織的有力約束,也是全體黨員的基本遵循。學習貫徹《準則》和兩個《條例》是各級黨委(黨組)、廣大黨員和領導干部的共同責任,必須全黨一起抓、全黨一塊執行。
(一)原原本本學好《準則》和兩個《條例》,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堅決做到知行合一、自覺踐行
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深刻領會《準則》、《條例》的立意內涵,把握精神實質,樹立道德“高線”、確立底線意識,敬畏紀律,守住底線,堅決不碰違反黨紀這根高壓線。
(二)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把落實好《準則》和兩個《條例》作為自己重要任務
要把學習貫徹《準則》和兩個《條例》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作為民主生活會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重要內容,作為年度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述職匯報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黨組)要組織一次專題研討,逐條對照,對標找差,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落實監督責任,把《準則》和兩個《條例》的貫徹作為紀委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發揮帶頭作用。要堅守黨章賦予的職責,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定位,既要立足當前,聚焦目標任務,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又要著眼長遠,堅持標本兼治,把紀律挺在前面,監督檢查《準則》和兩個《條例》執行落實情況,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
思考題:
1.談談你對終身問責的理解?
2.貫徹落實好《準則》和兩個《條例》面臨的主要困難在哪,如何解決?
參考書目: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方正出版社,2015年10月出版。